
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上強調: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,要著眼于完善公安執法權力運行機制,構建完備的執法制度體系、規范的執法辦案體系、系統的執法管理體系、 實戰的執法培訓體系、有力的執法保障體系,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、執法行為標準化、執法管理系統化、執法流程信息化,保障執法質量和執法公信力不斷提高。要增強執法主體依法履職能力,樹立執法為民理念,嚴格執法監督,解決執法突出問題。
以執法規范化為主線,以智能化為手段、大數據應用為支撐,支持全警種業務管理,構建全警共建共享的應用開發生態體系。
“智慧”,即移動互聯網、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與警務運作機制的有機融合,讓數據多跑路,讓民警、群眾少跑路;
“新”,即新采集、新應用、新偵查和新執法,以滿足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”的新的警務業務要求。